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连城要寨遗址和友谊关—宁明县镇思炮台、镇陵炮台、镇明炮台、镇宁炮台保护修缮工程方案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CZZC2018-J3-50001-DWZB)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7-03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明县文物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连城要寨遗址和友谊关—宁明县镇思炮台、镇陵炮台、镇明炮台、镇宁炮台保护修缮工程方案设计》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本次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连城要寨遗址和友谊关—宁明县镇思炮台、镇陵炮台、镇明炮台、镇宁炮台保护修缮工程方案设计》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CZZC2018-J3-50001-DWZB;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连城要寨遗址和友谊关—宁明县镇思炮台、镇陵炮台、镇明炮台、镇宁炮台保护修缮工程方案设计》项目范围:包括宁明县镇思炮台、镇陵炮台、镇明炮台、镇宁炮台共4座文物建筑,总占地面积4633.04 m2,总建筑面积4633.04 m2包含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服务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人民币(大写)玖拾贰万柒仟贰佰元整 ¥9272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设计能力的单位。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并且为本单位员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74日至2018年76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D区9栋三单元202号】

3.售价: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其它技术资料,售后不退,不代邮寄。

4.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处接受报名:(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3)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

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从竞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以下账户。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截标时核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电汇单原件。

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东源名城支行

帐号:20073301040005773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8年71010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D区9栋三单元202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710103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D区9栋三单元202号】,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宁明县文物管理所  

   址:宁明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四楼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   0771-8621076    

2.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D区9栋三单元202号

联系人及电话:何工   0771-7911372/19943018607

3.监督单位:宁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8636488

十二、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单位:宁明县文物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 2018年7月3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