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白羊塘互通工可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8-07-03 16:25:17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白羊塘互通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州、市委政府的相关要求,利川市交通运输局现拟启动白羊塘互通前期工作,在白羊塘增设一处互通,与在建的后白线有效连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利川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工可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编制周期

2.1 项目概况:为满足沪渝高速白羊塘收费站处上下高速需求,有效与在建的后白线、S478、S466形成区域交通联网,根据市委领导相关要求,利川市交通运输局现拟启动白羊塘互通前期工作,在白羊塘增设一处互通,与在建的后白线有效连接。

2.2 招标范围:

(1)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以及完成相关专题及协助招标人工可批复等工作;

(2)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两阶段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招标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他工作;

(3)负责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

2.3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且资料齐备后3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60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阶段的施工图设计。上一阶段成果资料经审查批复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最低须同时具有:

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公路工程咨询资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近5(20137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工可工作和1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注:工可和勘察设计项目可为不同项目),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可及勘察设计工作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文件精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日当天登录“信用中国”等网站,对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6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出具的时间应是本项目公告发出之后的时间方为有效)。

4. 评标办法及信息公开

4.1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2 招标人将在恩施州交通运输局网站 “招标投标”版块公开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73日至  2018 78 23  59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不得以个人、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递交、到账或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金额不足的,以及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的,均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金前,投标人必须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基本信息中完整、准确填写基本户信息,投标人应对本单位上传的信息负责,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系统采用子账户模式,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仔细核对招标项目的子账号。

6.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整

6.3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分行营业部

账    号:42001728608059009999-106639  

行    号:1055 4108 6088

开户行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571号

款项用途:(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7310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时30分至 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厅(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利川市文化传媒中心12楼

邮政编码:445400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18672069990

招标代理: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和平南路45号2F

邮政编码:445400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1557185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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