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金沙村土地整治项目(未建工程部分)工程(GGZC2018-G2-04832-CJZB)公开招标公告

2018-07-03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金沙村土地整治项目(未建工程部分)工程经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备案通过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F2018-04832),招标人为贵港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金沙村,东邻郁江,南至大岭乡,西到内桑,北邻龙马村。

建设规模: 500公顷。

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柒佰叁拾肆万玖仟肆佰贰拾玖元肆角柒分(¥7349429.47元);

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定额工期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金沙村土地整治项目(未建工程部分)工程中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

设计单位:广西业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业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且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7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7 4 日至 2018 7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一楼)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宋欣蔚,联系电话:0775455216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 7 4 日至 2018 7 10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8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报名回执单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刷卡支付,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500元。【备注:在投标人将图纸完好退还时退还。投标人在领取图纸之日起一天内须退还图纸。图纸发生下列情况时,将没收押金:(1)图纸有缺失的;(2)图纸有损坏或有涂污的;(3)截止图纸归还时间未归还图纸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7 24 9 00 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员本人递交,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保金缴纳证明原件、退付投标保证金资料(详见附件1);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保金缴纳证明原件、退付投标保证金资料(详见附件1),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时到达参加开标。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和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ggjy.gxgg.gov.cn/gxggzbw/)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9.2 递交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转帐原件,原件可以彩色打印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9.3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柒仟元整(¥147000.00)。

10.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号:211671002920000277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2、一般帐户:

1)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城北支行

2)帐号:2045530104000774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江北支行

3)帐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4)帐号:80009750258989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5)帐号:6119683037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6)帐号:94500701001300889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7)帐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备注:

中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无息退还)。

非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招标代理机构以项目名称统一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交易中心办理退保手续,交易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无息退还)。

11.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775-45552900775-4564649

13. 联系方式

人:贵港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           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81

    编:      537100                        编:       537100    

人:  甘耀圣、李江兴                 人:       黄雪敏     

    话:   0775-6787776                     话:    0775-4367898  

    真:    0775-4364841  

电子邮箱:  gxcjzbgg@qq.com  

    址: http://www.cjxmzx.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市贵财支行

    号:211671110930005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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