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高新区长江北路(平原路-曙光路)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7-04 10:42: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高新区长江北路(平原路-曙光路)工程勘察、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高新区长江北路(平原路-曙光路)工程勘察、设计

1.2采购编号:安开财采购【2018】39号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长江北路(平原路-曙光路),西起平原路,东至曙光路,道路全长491m,道路红线宽度20m,为城市支路,道路横断面为4m(人行道)-12m(车行道)-4m(人行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1.5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管线物探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程预算等.

具体要求: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符合国家规范的各项设计成果文件和资料;参加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施工现场后续服务等各阶段相关服务。

1.6勘察设计周期:7日历天;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查。

1.8预算价:18万元。

1.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相关法律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的网页、内容将进行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专业职称。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

2.1.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专业职称。

2.1.3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同一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按1家计算);

2.1.4联合体成员应签订有联合体协议书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4日—2018年7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在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双创科技中心办公楼四楼(新区管委会北)412房间)。

3.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4.2公司资质证、勘察、设计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3.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开启)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1115时30  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大厦二楼开标室(弦歌大道与峨眉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5. 项目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2-2997537

代理公司: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双创科技中心办公楼四楼(新区管委会北)

联系人:马肖莉

邮箱:578728609@qq.com

联系电话:0372-2965212、1500372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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