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泌阳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数据整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泌政采【2018】071号。
2.采购范围:
后附
3.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4、投标人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5、2015年以来,承担过县级(含)以上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公告截图)。
3.6投标人需提供当地售后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售后服务机构5人以上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完税证明以税务部门的纳税票据为准,社保资金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用专用票据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4. 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供应商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到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谈判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7月5日8:00至2018年7月11日18:0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5.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开标日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
6.投标保证金:
4万元。投标保证金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下面账户,银行转账凭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本次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泌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5023 2001 0000 0005 4(子账户:0460)
备注:跨行转账,直接在账户后面加子账户;农村信用社及农村商业银行内部转账,子账户前面加-。转账凭证加盖公章作为本次投标保证金凭证。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7月26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7月26日上午9:00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开始,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方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96-7915839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96-7916526
11.监督部门:
泌阳县公管办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国土资源局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5日
项目清单
序号 |
工作项 |
工作内容 |
数据量 | |
|
土地数据整理 |
纸质数据整理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纸质档案数据整理 |
实有数量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纸质空间数据电子化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纸质登记数据整理 | ||||
2 |
房产数据整理 |
纸质数据整理 |
纸质档案数据整理 |
实有数量 |
纸质自然幢空间数据整理 | ||||
纸质楼盘表数据整理 | ||||
纸质登记数据整理 | ||||
3 |
林业数据整理 |
纸质数据整理 |
纸质档案数据整理 |
实有数量 |
纸质空间数据整理 | ||||
纸质登记数据整理 | ||||
3 |
已发证存量数据与发证前存量数据关联融合 |
已发证存量数据(土地数据、房产数据)与发证前存量数据(土地数据、房产数据)合并关联 |
实有数量 | |
4 |
数据整合关联建库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整合关联建库 |
实有数量 | |
房产登记数据整合关联建库 | ||||
林业登记数据关联建库 | ||||
5 |
数据入库 |
包含行政区数据入库、地籍区数据入库、地籍子区数据入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数据入库、房屋自然幢数据入库、权利数据入库、权利人数据入库、登记业务数据入库,并生成不动产登记信息元数据。数据须导入河南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并支撑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常开展。 |
实有数量 | |
6 |
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 |
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工作主要是根据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的要求,河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采用逐级汇交的方式进行,即县向市进行汇交,市向省进行汇交。 |
实有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