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公安局水岩坝派出所建设施工勘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公安局水岩坝派出所建设施工勘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 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水岩坝派出所建设施工勘察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HPC2018服字68号
三、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工作内容主要是对贺州市公安局水岩坝派出所建设施工勘察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工作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提交审核通过的《建设工程详细勘察成果文件》。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6.7万元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7.1发售时间: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 月12日(工作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3: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7.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4楼)。
7.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7.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并符合上述条件的磋商供应商,请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 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00时,下午3: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携带如下资料接受报名: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提及的证件或资料复印件均须提供,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磋商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银行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60400015998700010
开户行:桂林银行贺州支行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8年7月17 日10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018年7月17 日10时30分止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贺州市平桂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774-8832896
十四、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
地 址:贺州市平桂区
联 系 人:李工
传真/电话: 1361784419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太兴152号
联 系 人:莫工
传真/电话: 0774-5131880
2018年7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