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中医医院移址改扩建项目勘察已经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盘锦市中医医院移址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盘发改发{2018}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中医医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医医院移址改扩建项目地质勘察
2.2资金来源:自筹
2.3项目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
2.4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84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3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1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171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盘锦市中医医院移址改扩建项目勘察
2.6计划周期(工期):
2.7合同估算价:3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拟派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单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7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 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中医医院
地 址: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168号
联 系 人:郑老师
电 话:0427-8286877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华府金融中心C4座18-7号
联 系 人:任洪建
电 话:024-81023083、13840135822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