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无人机产业园物业管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关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现对安阳市无人机产业园物业管理招标项目进行谈判招标。该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18-B152
二、采购项目:安阳市无人机产业园物业管理招标项目,总面积约为26990平方米,服务期限一年,项目总投资约3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 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包含保洁服务)、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经第三方评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三级(含)及以上物业资质证书,具有国家认证的AAA信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2、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公告期内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公告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公告期内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
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条件不做决定性的评判,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肆佰元(¥4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7月17日9:00 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关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603468486
代理机构: 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18603726344 0372-292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