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南高铁广西段环水保监测(控)与验收技术评估咨询招标公告

2018-07-11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TD-FW-2018-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广西段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9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桂铁路广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安排的铁路建设基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筹集的建设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国铁路总公司40%,广西壮族自治区60%。贵南高铁广西段环水保监测(控)与验收技术评估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云桂铁路广西有限责任公司,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贵阳至南宁铁路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北起贵阳市,经贵阳枢纽与沪昆、成贵和渝黔铁路衔接,向南经龙里、都匀、独山、荔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环江、金城江、都安、马山、武鸣等地,止于南宁市并与柳南、广西沿海、南广、湘桂、云桂等铁路相连。广西境内新建环江、河池、永安、都安、马山、南宁北6座车站,正线引入既有南宁东站,长282km,桥隧比88.28%,同时新建至南宁站联络线,扩建南宁动车所,初步设计批复总概算为376.4亿元,静态投资327.6亿元。项目总工期为6年。

2.2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宁市。

2.3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线间距:5m;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南宁枢纽速度梯级分布;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国家专项验收为止。

2.5招标范围:贵南高铁广西段环水保监测(控)与验收技术评估咨询(DK196+418.95DK DK515+255段及南宁枢纽内相关工程。其中,DK196+418.95DK228+223段位于贵州境内,长3.983km,受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委托代建;DK509+540~南宁站(含)(DK515+255)段及南宁枢纽内相关工程委托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南宁枢纽相关工程包括本线至南宁站联络线5.777单线公里以及新建南宁动车所扩建等相关工程)。

2.6主要工作内容:

2.6.1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咨询

2.6.1.1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内容:按照国家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有关工作要求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对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场地、施工便道、取土场、弃土(渣)场、梁场、铺架基地等)、固定监测点、生态恢复工程等进行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具体内容:对项目区地形地貌、植被覆盖、降雨等影响水土流失因子,项目建设占地、扰动地表面积、挖填方数量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期土壤流失量、土壤侵蚀量等水土流失动态,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数量和质量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以及水土流失危害等进行全面监测;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有关标准,每半年利用无人机(1500精度)对全线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一次全范围航拍巡视并提出意见及建议,按要求出具相关报告;对于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招标人反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开展课题研究及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2.6.1.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内容:按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开展以下工作: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实现情况评估;水土流失监测工作、监理工作评估;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管理评估;水土保持设施试运行及管理情况评估;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水保工程现场检查工作;审查提供的验收资料和档案,对缺漏部分进行补充;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要求完成本项目静、动态验收报告并配合招标人参加相关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写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组织验收工作会议、负责验收公示及报备等)。

2.6.2环境保护监控与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咨询

2.6.2.1环境保护监控主要内容:按照国家及铁路有关要求和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对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场地、施工便道、取土场、弃土(渣)场、梁场、铺架基地等)及所涉及环境敏感区、动植物、噪声、振动、电磁、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及固体废弃物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保护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监控监测,并出具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报告;每季度向招标人提供环境保护监控情况季报,每年提供年度报告;每半年利用无人机(1500精度)对全线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一次全范围航拍巡视并提出意见及建议,按要求出具相关报告;对于现场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招标人反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开展课题研究及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2.6.2.2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咨询工作内容:按照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开展以下工作: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环保现场检查工作;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要求完成本项目静、动态验收报告并配合招标人参加相关验收工作;审查提供的验收资料和档案,对缺漏部分进行补充;调查工程建设期、调试期、试运营期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详细核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设计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运行情况、有效性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提出整改措施与建议,并协助建设单位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工程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写项目验收报告、项目环境保护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组织验收工作会议,负责验收公示及报备、负责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需报生态环境部验收项目的报审工作等);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单位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GNZX-7标段: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咨询;

GNZX-8标段:环境保护监控与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咨询。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单独作为投标人同时参加投标。

3.1资质要求

3.1.1GNZX-7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3)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3星及以上证书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3星及以上证书。

3.1.2GNZX-8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

3)具有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其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中必须有“交通运输”类。

3.2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目前营业正常,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3业绩要求

3.3.1GNZX-7标段

近五年(2013年~2017年)内承担过2项及以上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铁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2项及以上已经获得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铁路或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或水保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

3.3.2GNZX-8标段

近五年(2013年~2017年)内承担过2项及以上已经获得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铁路或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保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

3.4信誉要求

3.4.1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2015年~2017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4.2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一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到其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4.3承担的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环境保护监控、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项目无重大环境质量、安全事故。

3.4.4目前未处于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

3.5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利益冲突

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核、施工、监理单位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3.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 2018 7 13 日至 2018 7 17 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zbtb.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必须选择实名报名。

4.2本项目无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8 8   8  日上午 9 00分至 10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8   8   10 00分,递交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安排,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随附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除外)。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铁路建设工程网(www.rebcenter.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人:云桂铁路广西有限责任公司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玉兰路2号华森大厦16

   编:530000

人:胡宗亮

   话:0771-2260817

   真:0771-2260866

电子邮件:gnkzgcb@126.com

开户名称:云桂铁路广西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桃源支行

   号:2102108019300088818

9.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8503300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27227978:00-12:0014:30-18:00)。

 

 

云桂铁路广西有限责任公司

2018 7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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