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融水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社会资金投资单位(采购编号:RSG18-026)公开招标公告

2018-07-20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编号:RSG18-026)批准,就柳州市融水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社会资金投资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柳州市融水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社会资金投资单位

二、采购编号:RSG18-026

三、1、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柳州市融水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社会资金投资单位方案已经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开展工作,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受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周转指标交易暂行细则》(桂国土资规〔201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和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8〕6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6号),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受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投资人,在融水苗族自治县内开展实施全县范围内区域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资开发合作(具体实施地址、面积、投资额以项目立项批复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共分为A、B、C三个标段,A标段区域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三防、汪洞、同练、怀宝、滚贝、杆洞、融水镇等7个乡镇共363.4322公顷;B标段区域为:融水苗族自治县四荣、香粉、安太、洞头、安陲、和睦镇等6个乡镇357.9201公顷;C标段区域为:融水苗族自治县大浪、白云、红水、拱洞、良寨、大年、永乐镇等7个乡镇476.5711公顷。

3、各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三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五、资金来源:社会资金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要求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同时具备土地规划或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为控股公司,且资质分属不同子公司,子公司法人与控股公司法人为同一自然人,视同投标人同时具备土地规划或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农业、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件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1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 )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推荐的单位或后来确认备案的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投标人不得为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为D级的参建单位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名,联合体成员间应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②联合体其中一名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同时具备土地规划或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农业、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件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8〕1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 )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推荐的单位或后来确认备案的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投标人不得为2017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为D级的参建单位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分标)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分标)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的类似项目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累计计算。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720日至2018年727日止,9:00~16:00(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服务大厅窗口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含图纸费用)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全页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有效的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联合体其中一名成员同时具备土地规划或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全页复印件,及联合体各成员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A、B、C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 伍 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8年88下午17: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转入到账,开户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第二分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大阳光支行,银行账号:7031 2500 0000 0000 1356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8914: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914:30时整(北京时间)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zfcg.com.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其他说明:

1、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寿星中路28号之一

联系人:覃主任;电话:0772-513137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第二分公司地址: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小区5-4号二层

项目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2-2690585

3.监督部门: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5134079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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