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峪社区改造1#地块二期工程

2018-07-20 18:27:28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142018120015 设计|建筑工程

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建工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为宏峪社区改造1#地块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宏峪社区改造1#地块二期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

计划工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招标范围:承包人须完成现场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全部工程施工及其保修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资估算:33450万元

建设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需本单位注册且经过IC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设计单位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资格。

3、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在人员、机械、设备等方面可以满足施工的需求,并具备全额垫付工程款的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形式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其成员要求为一家施工单位与一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中参与一次。

5、业绩:近年(2016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设计和施工联合体总承包工程业绩(5000万元以上)一个。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间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8、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捌拾万元整(RMB800,000.00元);

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5001006759018800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缴纳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或方式):投标人需在2018 720日至20187248:00 时到17:00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卡报名,并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确认时须携带:(1)联合体协议书;(2)联合体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5)近年内(2016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设计和施工联合体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6)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报名确认单;(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或方式)及售价:2018724日至20187 308:30 时到16:00。购买地点: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每份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原件:

1)项目经理在本公司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设计单位负责人在公司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交到招标代理公司,提供资料不全者,不能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及开标时间:20188159:00(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建工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本溪市平山区

邮政编码:117000

联系人: 杨向东

电话:13604144556

 

招标代理人:大连诚信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一中街11-16

邮政编码:117000

联系人:魏丹丹

联系电话:024-47162578

 

备注: 1、招标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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