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增材制造(3D打印)及无人机科技园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8-07-23 19:12:49   来源: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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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莒县增材制造(3D打印)及无人机科技园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莒县增材制造(3D打印)及无人机科技园PPP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莒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授权莒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莒县住建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政府出资代表为莒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采购人为莒县住建局。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诚邀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1. 项目名称:莒县增材制造(3D打印)及无人机科技园PPP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项目编号:SDGP3711222018020000106  

4.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沭东新区。

5.项目规模和内容: 

科技园位于莒县沭东新区,本项目占地约 195 亩,主要建设 3D 打印项目竞赛中心、生产中心等。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6 座标准厂房、2 座人才公寓、1 座 3D 打印孵化研究中心以及相应配套设施,占地 13201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2948 平方米,其中 1 号标准厂房 26204 平方米,2 号标准厂房 18750平方米,3 号标准厂房 15483 平方米,4 号标准厂房 15483 平方米,5 号标准厂房 15483 平方米,6 号标准厂房 23829 平方米,7 号人才公寓 19108 平方米,8 号人才公寓 19108 平方米,3D 打印孵化研究中心 9500 平方米;绿化面积 14522 平方米;硬化铺装面积 64687平方米。

备注:以上规模和内容来源于实施机构提供的资料,项目占地具体以批复的土地规模为准,建设内容具体以审批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6.项目运作模式及合作期限: 

本项目采用“BOT”的运作模式,由莒县人民政府授权莒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莒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承担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期满移交等工作。

在合作期内,政府通过绩效付费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支付必要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向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无偿移交股权实现退出。

7.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固定为22年(含建设期2年)即2018年-2039年,建设期缩短或延长,整体合作期限相应缩短或延长。

注:固定合作期内,若有相关的法律或法规颁布,对 PPP 项目的合作年限有强制要求,则合作双方可就合作期限另行协商,以保证项目的合规性。

8.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动态)537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0364万元,设备购置费为13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6908万元,预备费为2432,建设期利息为2647万元。

9.项目资金来源 

2015年9月9日《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需求考虑,项目总投资估算53727万元,项目资本金为 10745 万元,占总投资的 20%,融资资金为 42982 万元,占总投资的 80%。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除项目公司资本金外的所有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股东借款、银行贷款、基金融资等方式解决。

注:莒县住建局不承担本项目的融资担保责任。

10.申请人资格要求 

10.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0.2申请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须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告);

10.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须提供2015-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0.4  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投资一个投资额3亿元以上的PPP项目(需提供合同原件)。

10.5申请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

10.6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不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

10.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10.8莒县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10.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预审时,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资格预审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12.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请于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3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前,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室(莒县为民服务中心,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路北)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的资料审核不代表申请人资格预审审查通过。

12.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所派人员在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三个月以内,复印件加盖公章,下同);

12.1.2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

12.1.2申请人已签订至少投资一个投资额3亿元以上的PPP项目合同;

12.1.3申请人2015-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告;

12.1.4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12.2以上资料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均需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12.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12.4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申请人须向代理机构报名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报名并登记备案的潜在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1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3.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82409时00分-2018年82409时30分

13.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开标地点: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13.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开标时间:2018年82409时30分。

13.4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14.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等,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http://www.rzzfcg.gov.cn/)、莒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juxian.gov.cn)网上发布。

15.公告期限:本资格预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16.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莒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银杏大道15号

人:魏树祥

联系方式: 18263394567  

2.代理机构:山东中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文登路280号

人:张希凤

联系电话:18300368290


发布人:日照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3日 19时12分4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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