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叶县百城提质工程之昆阳大道、叶公大道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建设内容
叶县百城提质工程之昆阳大道、叶公大道提档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包括昆阳大道、叶公大道两条道路的提档升级及沿线建筑风貌改造两部分,其中:
(一)道路升级部分:
昆阳大道:南起玄武大道北至沙河大桥,全长约7公里,改造范围为道路边线两侧18米区域;
叶公大道:南起叶舞路北至昆阳大道,全长约5公里,改造范围为道路边线两侧12米区域;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上两条道路的道路交通、绿化植被、市政设施、街道照明、无障碍设施、标识系统、公共艺术、城市家具等;
(二)建筑风貌改造部分:
建筑风貌改造以老城区为主沿街建筑外立面风貌改造,南起昆阳大道一里桥北至玄武大道以北450米处,全长约2.4公里。建筑内容包括:建筑立面、广告店招、楼面照明等。
2.1 项目名称:叶县百城提质工程之昆阳大道、叶公大道提档升级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YZC2018-07-12-485
2.3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叶县境内,其中昆阳大道北起沙河大桥,南至一里桥;叶公大道北起昆阳大道,南至叶舞路。
2.4 计划工期:共12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2个月,施工工期10个月。
2.5 招标内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该建设项目范围内工程地质勘察、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养护工作。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7 投资总额:约21900.21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2.8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任何隶属关系(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营业执照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即可);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中其他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中其他成员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不含临时执业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中其他成员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出具的为准);
3.6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按照“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查询的为准);
3.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且必须以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3.8本标段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中标单位设计成果费用不补偿。
注:1.拟派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且在聘用期内;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18年3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可查询的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保险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2.招投标过程中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随时核查;如有虚假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他一切后果自负。
4.投标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8年 7月30日至2018年 8月3日。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 2018年8月22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账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23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5.3未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其他事项
本项目抽取专家方式:异地抽取。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5-7062698
地 址:平顶山市叶县广安路北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8103905828、18937566014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西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