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原郊区政府家属院、计生委家属院办理土地证测绘已由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洛阳市洛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原郊区政府家属院、计生委家属院办理土地证测绘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及编号:原郊区政府家属院、计生委家属院办理土地证测绘,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18】155号。
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252720.00元。
3、服务地点:原郊区政府家属院、计生委家属院。
4、采购范围:对原郊区政府家属院、计生委家属院房屋进行测量及出示坐标图、宗地图、接地界点等各种图纸办理土地证测绘。
5、成果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和要求。
6、服务期限:30日历天。
7、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丁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或测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证书原件),并提供2017年12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证明文件须有社保单位加章);
4、供应商须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5、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7月以来任意6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原件: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对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网”)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
8、开标时,供应商代表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万国银座B座722室)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原件以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符合报名要求的,其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凡报名通过的供应商,均可直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上午9:30;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洛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府11楼
联系人:艾雷
联系电话:18937959418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万国银座B座722室
联系人:黄成
联系电话:13353909889
邮箱:335220141@qq.com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