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一 | 学生课桌凳、学生床垫 | 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 本次采购课桌凳所用油漆、胶等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绿色环保,无毒无味。 特别说明: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至报价截止时间信用情况进行三网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2.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在宁津县诚信查询系统中,诚信等级为B级及以上;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580000.00 |
二 | 电教及校园网改造设施、应急广播、逃离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 3855920.00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8年 月 日17时30分至2018年 月 日23时59分。
2.地点:德州市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zzyjy.nj.gov.cn/)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已报名供应商请登录德州市宁津县公共资源网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售价:0元
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供应商必须登录德州市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五、公告期限: 2018 年 8月 日 至 2018 年 8 月 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 年8 月 日 时 分至 2018 年 8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德州市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津县中心大街邮政局东侧县委对面东侧)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 年 8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德州市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津县中心大街邮政局东侧县委对面东侧)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康经理 联系方式: 18105442387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dzzfcg.gov.cn/)、德州市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zzyjy.nj.gov.cn/)上发布。
1、供应商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竞争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 诚信入库电话:0534-2223100。注册完成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查验通过后,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津县分中心【首页·会员登录】,按程序规定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等操作。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2、采购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宁津县分中心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宁津县分中心网站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电子版的同时,须提交评审办法中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与响应文件电子版独立设置,可放在一个U盘里)。
4、成交供应商须同意其响应文件中由评审专家认定的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内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县分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成交供应商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应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可不予公开或公开部分内容。
5、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须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因公开报价前无法获取报名名单,需所有供应商自行查询。
6、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征询使用的办法(试行)》(宁办发【2015】5号)“5. 招投标工程。所有单位投资项目、货物服务采购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应对供应商(投标人)提出诚信要求,采购人(采购人)应查询供应商(投标人)信用信息,对于诚信等级高的予以优先考虑,诚信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取消报名资格。”
附件:1.采购需求
2.公开招标文件
发 布 人: 山东三强建设咨询有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 年 8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