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BZ20#路(经四十九路至经五十路)道路工程、BW9#路(纬五十路至BW4#路)道路工程、XZ8#路(经九路至XZ21#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2018-09-07 15:26:06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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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BZ20#路(经四十九路至经五十路)道路工程、BW9#路(纬五十路至BW4#路)道路工程、XZ8#路(经九路至XZ21#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2-1262302431616022XQ-20180906-003194-A)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BZ20#路(经四十九路至经五十路)道路工程、BW9#路(纬五十路至BW4#路)道路工程、XZ8#路(经九路至XZ21#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发投资备【2018】691号、新经发投资备【2018】692号、新经发投资备【2018】693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2、工程规模:1、BZ20#路道路工程(经四十九路-经五十路)为东西向城市次干道,全长842.578m,道路总宽度30m,设计速度40㎞/h,机动车双向四车道。横断面形式为单幅路,横断面布设为5m(人行道)+20m(车行道)+5m(人行道)=30m。项目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中水、绿化、照明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该道路为南北向城市次干道,全长985.807m,路幅宽度40m,两侧各设10m绿带。横断面形式为两幅路,全线双向六车道,横断面布设为3m(人行道)+14m(机动车道)+6m(中央分车带)+14m(机动车道)+3m(人行道)=40m。设计速度为30㎞/h。项目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中水、绿化、照明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3、XZ8#路是兰州新区规划的支路,XZ8#路西起XZ8#路,东至经九路,道路全长190m,路幅宽度21m,即3m(人行道)+15m(车行道)+3m(人行道)=21m。道路两侧各6m绿化带,总计33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中水、照明、绿化、交通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二、资金来源:

    申请银行贷款和企业筹集等多渠道解决。

三、项目批复:

新经发投资备【2018】691号、新经发投资备【2018】692号、新经发投资备【2018】693号

四、招标内容:

    兰州新区BZ20#路(经四十九路至经五十路)道路工程、BW9#路(纬五十路至BW4#路)道路工程、XZ8#路(经九路至XZ21#路)道路工程的测量(纵横段测量),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5.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5年9月1日以后有类似道路工程设计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和高级技术职称,2015年9月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勘察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

5.4投标人2015年09月0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

5.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5.5.1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5.5.2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担任。

5.5.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独家名义对该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5.4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全体个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5.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投标人应提供201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会计报表。

5.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5.8省外企业在甘肃参加投标活动,投标单位中标后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5.9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陈,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2018年09月07日 18时00分至2018年09月12日 18时00分

6.2获取地点: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sggzyjy.cn)自行下载。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凡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下载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谈判室(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sggzyjy.cn)发布。招标公告以网页版为准。

.补充信息

本公告中5.4条修改为:中投标人2015年09月0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

招标人: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瑞岭雅苑

联系人:许梦

联系电话:0931-825955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络地址:兰州新区彩虹城A区23号楼202室

联系人:高成年/陈瑞霞

联系电话:13809350608/18919313882

邮箱:578653211@qq.com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2018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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