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区金台山公园绿化景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汕尾市区金台山公园绿化景观工程勘察设计,经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发改[2018]148号批准,现进行设计公开招标,选择设计单位。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汕尾市区金台山公园绿化景观工程勘察设计;
2、招标人:汕尾市园林局;
3、工程建设地点为:汕尾市区金台山公园;
4、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价): 614.56 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 108.97 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505.59 万元(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5、工程规模:公园占地面积约1556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林景观工程、园林建筑工程、水电等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5979万元;
6、招标范围及要求: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以及配合业主从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服务,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执行,由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服务。
7、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 70 日历天,其中勘察10 个日历天,方案设计 10 个日历天、初步设计25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个日历天。
8、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投标申请人的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以设计方为主办人;
三、报名资料的提交
投标申请人应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至 9 月 21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进行投标报名,报名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成员的主办人一方),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介绍信(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3、报名人第二代身份证;
4、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是联合体);
6、投标申请人勘察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勘察资质的成员一方)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
7、投标申请人设计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成员一方)的风景园林或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8、拟投入工程的其他设计人员(电气工程、园林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工程师各1名,提供中级或以上职称证)
9、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的主办人);
以上所要求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前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并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应注明“汕尾市区金台山公园绿化景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按照本公告第二、三条的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汕尾市区金台山公园绿化景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进行核对,经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汕尾市园林局
地 址: 汕尾市区公园路奎山公园内
联 系 人: 余少雄
电 话: 0660-3373777
招标代理机构: 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区车站路北楼综合大楼左侧第三层
联 系 人: 陈振波
电 话: 15323000306
2018年 9月 14 日
附件: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