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BW13#路(货站北至纬五十三路)、BZ31#路、纬五十一路(BW3#路至201省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A02-1262302431616022XQ-20180920-003425-5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BW13#路(货站北至纬五十三路)、BZ31#路、纬五十一路(BW3#路至201省道)道路工程,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新经发备【2018】733号、新经发备【2018】738号、新经发备【2018】7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BW13#路(货站北至纬五十三路)位于兰州新区,南起纬五十三路,北至货站北路;
BZ31#路位于兰州新区,起点为BZ4#路,终点为BZ1#路;
纬五十一路(BW3#路至201省道)位于兰州新区,起点为BW3#路,终点为201省道。
工程规模:兰州新区BW13#路(货站北至纬五十三路),道路全长1399.883米,道路总宽52米,其中路幅宽32米,两侧绿化带各10米。设计时速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排水、中水、照明、绿化等;
BZ313#路,道路全长372.769米,道路路幅宽21米。设计时速为20km/h,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交通、排水、中水、照明、绿化等;
纬五十一路(BW3#路至201省道),道路全长2585.264米,道路总宽52米,其中路幅宽32米,两侧绿化带各10米。设计时速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排水、中水、照明、绿化等。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三、项目批复:
(1)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兰州新区BW13#路(货站北至纬五十三路)道路工程予以备案的通知(新经发【2018】733号);
(2)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BZ31#路道路工程予以备案的通知(新经发【2018】738号);
(3)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兰州新区纬五十一路(BW3#路至201省道)道路工程予以备案的通知(新经发【2018】739号)。
四、招标内容:
兰州新区BW13#路(货站北至纬五十三路)、BZ31#路、纬五十一路(BW3#路至201省道)道路工程的测量(纵横段测量)、勘察(含初勘、详勘)、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5.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道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2015年9月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和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2015年9月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勘察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勘察合同原件为依据);
5.4投标人2015年9月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
5.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5.5.1 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5.5.2 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担任。
5.5.3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5.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5.6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投标人应提供201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7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5.8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5.9 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2018年09月21日18时00分至2018年09月26日18时00分
6.2获取地点: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sggzyjy.cn)自行下载。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第二开标厅(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发布。
招标人: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
联络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瑞岭雅苑 | 联络地址: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515号602室 |
邮政编码:730300 | 邮 政 编 码: 730060 |
联系人:许梦 | 联系人:徐晓青 高占星 |
联系电话:0931-8259550 | 联系电话:17789675449 15193184824 |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2018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