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工程补充测量招标公告

2018-09-27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显示公告正文】

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工程补充测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工程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来宾至桂平航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05]9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自治区补助,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工程由红水河桥巩至石龙三江口段和黔江石龙三江口至桂平段组成,全长219.9公里,其中红水河桥巩至来宾(宾港作业区)河段全长26.2公里,按内河双线Ⅳ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尺度:2.5×50×330(水深×航宽×弯曲半径,下同);红水河来宾(宾港作业区)至黔江桂平河段全长193.7公里,按内河Ⅱ级双线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尺度为3.5×80×550。工程重点对塘口洲尾、三门滩、丫罗坪、蓬莱滩、飞凤角、两江汇流口等航道碍航滩险进行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炸礁、助导航、环保及相关配套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约64751万元。

2.2招标范围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工程设计阶段的红水河桥巩至石龙三江口及黔江石龙三江口至至武宣段共计约150km1:2000地形图测量,及相应设计、施工期配合服务工作。

2.3勘察设计周期:

2.3.1勘察周期

2.3.1.1勘察人应根据项目设计周期时间要求和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安排测量工作,提供满足设计阶段要求的测量成果,要求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

2.3.1.2勘察人应做好配合服务工作(包括设计、招标、施工期的配合工作),具体配合时间依据实际情况而定。配合服务期(但不限于)至交工验收为止,交工验收至竣工验收期间按相关规定履行勘察人相应职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和测绘资质海洋测绘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和测绘资质海洋测绘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20131月以来完成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测量至少1项。

3.3 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人拟安排参与本工程的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和经验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其中:

项目负责人:工程测量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自20131月以来主持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的测量工作。

测绘工程师:工程测量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自20131月以来参与1000吨级及以上内河航道工程的测量工作。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5年~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2)无停业、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未在广西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有效期内;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927日至2018108 日(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zbtb.cn),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的流程办理投标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有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按以下方式获取: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gxzbtb.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 1029 10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公开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www.gxdot.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上发布。

7.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应在规定时限内按有关规定,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

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广西交通运输厅办公大楼1205

邮编:530012   电话:0771-2115331 2841511 

 传真:0771-2841511

电子邮箱:gxghjjjk@163.com

联系人:岑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南宁市滨湖路55号南湖国际广场6号楼402

邮编:530022       电话:0771-5766534    传真:0771-5766404

电子邮箱:dingce2106@163.com

联系人:陆工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市金湖北路支行

    号:4500 1604 2640 5070 0796

9.招投标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0771-2115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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