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年梧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承诺入围项目(补录)的通知

2019-01-22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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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供应商:

受梧州市财政局委托,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就2019-2020年梧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承诺入围项目(补录)公开征集合格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供应商为“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通过在“政采云”平台自主注册相关信息并承诺遵守《2019-2020年梧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协议书》和本通知规定,按期提交承诺响应文件并经专家评审推荐后即可成2019-2020年梧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承诺入围供应商基本条件和入围原则详见本通知。

二、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WZZC2018-G1-01246C-CGZX

(二)项目名称:2019-2020年梧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承诺入围项目(补录)

(三)采购内容:

第一类:办公用品(包括簿本册、财务行政用品、刀剪/粘胶/测绘、计算器具、书写/绘画用具、修正涂液用具、印刷制品、装订用品、收纳/陈列用品及其他办公用品等)

第二类:办公设备(包括传真/通信、磁盘刻录及存储设备、打印/复印、点/验钞/收款机、多功能一体机及配件、门禁考勤设备、扫描/投影、碎纸机及配件、办公设备耗材、办公用纸、会议/教室/展示、条码扫描/采集器材、其他办公设备及配件等)

第三类:家具用具(包括桌椅类、保险箱/柜类、屏风隔断、沙发、校园家具、床类及配件、户外/庭院家具、几类家具、架类家具、椅//塌、其他办公家具等)

第四类:日用百货(包括厨房/餐饮用品、芳香/驱虫用品、家纺用品、居家日用、清洁日化、生活用纸等)

第五类:生活电器(包括大家电类和小家电类)

第六类:数码设备(包括存储设备及配件、摄影摄像及配件、音视频设备及配件、输入输出设备及其他数码设备等)

第七类:计算机设备(包括电脑配件、电脑整机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机房辅助设备、计算机软件及终端设备等)

第八类:体育用品(包括篮球及配套、排球及配套、跑步机/大型健身器械、乒乓球及配套、踏步机/中小型健身器材、田径运动器材、网球及配套、羽毛球及配套、足球及配套、毽子/空竹/民间运动及其他体育用品等)

第九类:劳动保护用品(高空安防用品、身体防护、手部防护、头部防护、消防工具、足部防护和其他防护用品等)

第十类:灯具商品(包括材质灯具、紧急照明及指示灯、室内照明灯具、LED灯、便携式灯具、灯具配件、灯箱、感应灯、室外照明灯具及特用灯具等)

第十一类:教学科研(包括高教、普教、特教、学前、职教、科学仪器与试剂等)

第十二类:五金工具(包括锤///锯、刀具/夹具、电动工具、电工附件、电工工具、衡器量具、机械五金件、螺丝刀、钳子、手动工具、锁具及五金配件等)

第十三类:机电设备(包括商业机电等)

第十四类:食品饮料(包括茶饮冲调、粮食及粮食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休闲零食、保健食品、肉及肉制品、生鲜果蔬等)

承诺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制,每家供应商承诺入围商品类别少于或等于五类,自营平台供应商没有类别数量限制。详细采购目录可登录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查看“网上超市”商品分类。采购单位采购属于上述目录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可通过网上超市采购:

1.除协议定点采购项目和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

2.经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在线询价采购流程后,拟成交价格高于网上超市相同商品价格的项目。

(四)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的各项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见《供应商报名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 信誉要求:须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将查询结果或截图加盖公章提交]

② 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截标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供应商,至少应提供资产负债报表和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全部或部分本项目(或所投类别)采购内容或近似类别。或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

②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对于201861日(含61日)后新成立的新公司,供应商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障的承诺书,承诺成为本次入围供应商后,自发出中标公告之日起90日内提供有关社保缴纳证明记录复印件,否则梧州市财政局可以单方解除入围承诺协议,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上缴国库。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诚信要求:

1)2015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按照承诺入围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采购文件。

2.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或承诺在入围公告后30天内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并按注册流程将书面资料提交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复核备案。

3.申请网超采购的供应商还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要求:

1)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且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与梧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系统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免费开放接口);上述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中小微型供应商(无自营平台,需提供梧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基本信息页面)可直接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商品上传、收发货管理等操作,并对商品售价、属性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五)承诺入围供应商必须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其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属于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是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鼓励提供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

2.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和优质服务。本项目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范围为梧州市本级;梧州市外公司如入围本项目,必须按要求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于梧州市本级预算单位,未按要求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非梧州市内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次入围的,须承诺在通过入围资格审核后一个月内,在梧州市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具有面向“政采云”客户服务的授权售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前须提供在梧州市内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授权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服务承诺:

供应商均要求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对梧州市本级用户需求具有快速反应、供货能力;售后服务机构完备,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及商品质保期内5*12小时现场服务工作制,7*24小时电话支持,2小时到达现场,4小时解决问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承诺入围报价方式

供应商以网上超市商品最低优惠率(%)进行报价,优惠率=(天猫、京东(自营)、苏宁(自营)、国美(自营)、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梧州市“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价格)/天猫、京东(自营)、苏宁(自营)、国美(自营)、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100%。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

(七)项目报名

1.报名时间:2019122日至2019212日下班前;

3.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①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middle.zcy.gov.cn)。

②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3号窗口,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74-3825288(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2:30-16:30)

(八)保证金

①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不分类别,每家承诺入围供应商一共缴纳5000元即可)。入围供应商按要求签订协议书后,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协议书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

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上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到达指定账户(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时,投标人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新兴三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4865500000374-0002

注: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予推荐入围。本中心财务电话(传真):0774-3828220

②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入围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入围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九)承诺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2131000分前将承诺文件密封送交到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高中西侧)8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现场LED指引),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承诺文件处理)。

(十)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梧州市财政局

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22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774-3856434

2.采购代理机构: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10

项目联系人:谢小姐、黄先生,联系电话:0774-28308012830802;传真:0774-2839515

3.“政采云”客服热线(“政采云”相关问题):400-881-7190

4.监督部门: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0774-3866434

三、评审及入围原则

(一)本次评审时间:201921310:00截标后

(二)评审委员会

采购中心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供应商承诺报名文件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等。

(三)入围原则

采用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具体如下:

1.供应商须符合本通知“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条件;

2.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承诺文件进行审核,并对供应商的基本规模、商品物资供应情况、信息化管理情况、售后服务保障、物流配送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

3.经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4.本次征集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即可入围;

5.原已入围的供应商不再重复推荐入围。

四、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一)采购中心将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大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主流电商平台(天猫、京东(自营)、苏宁(自营)、国美(自营)等)及价格指数等进行调查核实,一经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二)市财政局及采购中心将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大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等进行调查核实,网超供应商被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中心将做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直至全网下架的处理,同时可将其行为列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可上报财政监管部门暂停直至取消其网超供应商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并在下一年度网超供应商招标或公开征集活动中予以限制:

 1.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人发起的网上超市采购订单、合同的;

 2.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被查实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市场平均价是指主流电商能买到的同品牌、型号、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则由采购中心通过主流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价格进行测算调整之后,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对主流电商平台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采购中心市场调查按价格孰低原则确定市场平均价;

 3.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故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的;

 4.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采购人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60%的;

 5.入围期间被红色预警或被橙色预警3次或黄色预警5次,且1个月内未及时解决的;

 6.提供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在网上超市中夸大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8.向运维公司、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与其他供应商、运维公司、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10.其他违反采购文件或入围协议约定事项或供应商承诺事项的;

 11.利用网上超市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

 12.无正当理由未在入围协议签订后60日内,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统对接的;

 13.拒不执行财政部门或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14.各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五、协议有效期:即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01231日,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六、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的解释权均属于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122

标签: 测绘 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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