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WKZ-ZHJW-2018-01
交易编号:A04-1262302431616022XQ-20181122-02275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银西铁路银川至吴忠段站前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580号、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银川至西安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2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甘肃省资本金、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本金以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吴忠至银川站线路全长76公里。新建吴忠、灵武北、河东机场、银川东4座车站,改建银川站、改建包兰线、新建银川动车运用所,动车走行线为单线。工程总投资约125亿元(执行代建工程初步设计分劈概算),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甘肃省资本金、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本金以及银行贷款,开工时间2016年9月,竣工时间2018年8月,总工期24个月。本次招标包件详见附件1
2.2招标内容:详情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不接受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投标: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2.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复查行贿犯罪记录结果之日止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4.按照《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失信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5.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3.4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2号A座1104室持加盖公章的标书款汇款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2月22日8时 30 分至 2019年2月22日9时3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22日9时 30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递交方式:请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络截图(不密封),投标文件正本1份与投标保证金凭证文件原件(一起密封并注明封套)、副本1份(单独密封并注明封套)、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和光盘各一份,里面分别拷入WORD和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并注明投标单位和对应的包件号,光盘正面写明投标单位和对应的包件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铁路建设工程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513号天地奔牛科技大厦11层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杨文岳
电 话:0951-3830232
邮 箱: ywkzwzb@163.com
招标代理: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2号
邮 编:710000
联 系 人:李成、司天文
电 话:029-82365294、029-82365295
邮 箱:tyyzbdl@163.com
2019年 1月23日
附件1
新建银西铁路银川至吴忠段站后工程非安装设备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资质条件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GD-01包件 (仪器仪表) | 1 | 红外热成像仪★ | 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重要产品厂家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2016、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包括资金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等,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针对包件中重要产品,投标人须出具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委托书(国外厂家可由中国总代理签发授权),开标时应携带样品、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备查;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内速度值250km/h及以上的客专铁路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未被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投标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银川供电段 | 2018.12 |
2 | 导线磨耗带电遥测仪 | 台 | 2 | |||||
3 | 接触网几何参数测量仪★ | 台 | 4 | |||||
4 | 绝缘子在线检测仪 | 台 | 2 | |||||
5 | 绝缘器件干燥装置 | 套 | 2 | |||||
6 | 附盐密度检测仪★ | 台 | 2 | |||||
7 | 轴温检测仪 | 套 | 2 | |||||
8 | 氧化锌避雷器在线检测仪★ | 台 | 2 | |||||
9 | 蓄电池恒流充放电机 | 台 | 1 | |||||
10 | 超声波探伤仪 | 台 | 1 | |||||
11 | 便携式试验设备、仪器 | 套 | 1 | |||||
12 | 多功能继电保护测试仪 | 套 | 1 | |||||
13 | 直流高压试验器 | 套 | 1 | |||||
14 | 油耐压试验仪 | 台 | 1 | |||||
15 | 变压器油耗测量仪 | 台 | 2 | |||||
16 | 电缆故障测量仪 | 套 | 2 | |||||
17 | 智能型变比电桥 | 台 | 1 | |||||
18 | 智能型互感器校验仪 | 套 | 1 | |||||
19 | 高压开关特性测量仪★ | 台 | 2 | |||||
20 | 高压成套试验设备 | 套 | 1 | |||||
21 | 绝缘手套耐压试验设备装置 | 台 | 1 | |||||
22 | 调频串并联谐振试验装置 | 台 | 1 | |||||
23 | 蓄电池活化设备 | 套 | 1 | |||||
24 | 蓄电池内阻测试仪 | 块 | 1 | |||||
25 | 光学检测仪器 | 套 | 2 | |||||
26 | 柴油发电机组 | 台 | 2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资质条件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GD-06(抢修材料) | 1 | H型钢柱 | GH260A/8 | 根 | 2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 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提供有效的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2016、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包括资金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等,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所投同类产品铁路行业相关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2015年11月至2018年10月)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未被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投标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银川供电段 | 2018.12 |
2 | H型钢柱 | GHT240B/9.5 | 根 | 2 |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