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程(彩北、彩屯地区燃气改造设计)

2019-03-01 20:27:22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142019080016 设计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溪湖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为本溪市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程(彩北、彩屯地区燃气改造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溪市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程(彩北、彩屯地区燃气改造设计);

2、建设单位:本溪市溪湖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3、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

4、投资规模:合同估算额约2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资金及自筹;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本工程不划分标段:对彩屯地区彩进小区、彩明小区、彩屯工业学校、华阳小区、彩乐小区及彩北地区CDEFG等棚户区室内、小区庭院燃气管线、调压设施维修改造进行设计。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7、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8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肆仟元整(¥4,000.00元)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号:500 100 675 901 880 003

银行行号:313 225 000 285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公告发布时间:201931日-2019 35日;

2、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价格:执行《辽价函2018{92}号》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368:30时-201931217:30时;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nsgczb.com);

五、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3269:00时(北京时间)。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溪湖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溪湖区东风街道彩北村(原彩北小学)

联系人:张丽新                             

电话:024-433175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人:白兰                       

电话:024-4388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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