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岗镇城管执法队无人机航拍查控违法建设数据采集服务(可视化智慧查违服务)的采购公告

2019-03-11 16:11:49   来源:
【显示公告正文】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大岗镇城管执法队无人机航拍查控违法建设数据采集服务(可视化智慧查违服务) 招标公告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大岗镇城管执法队无人机航拍查控违法建设数据采集服务(可视化智慧查违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X19GZ00ZC-09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岗镇城管执法队无人机航拍查控违法建设数据采集服务(可视化智慧查违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00000
四、采购数量: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项目编号:GZGX19GZ00ZC-09001 、名称:大岗镇城管执法队无人机航拍查控违法建设数据采集服务(可视化智慧查违服务)子项目001 、预算金额(元):2500000、数量:1
1. 大岗镇城管执法队无人机航拍查控违法建设数据采集服务(可视化智慧查违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
1.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18年或2019年两年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2018年或2019年两年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9年03月12日至2019年03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1日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1日 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03月12日至2019年03月1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子项目名称:大岗镇城管执法队无人机航拍查控违法建设数据采集服务(可视化智慧查违服务)子项目001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梁炜亭
联系电话:84998468
传真:84936289
邮编: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507房
联系人:程小姐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传真:无
邮编:无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程小姐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附件: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1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标签: 采购 无人机 广州市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