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交通标志调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2019-04-03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林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交通标志调整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桂林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交通标志调整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养函〔2019〕3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桂林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交通标志调整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养函〔2019〕3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拨款和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林公路管理局普通国道交通标志调整工程

2.2招标编号:GSZB-GL-2019-03

2.3项目概况:桂林公路管理局管养范围内共有5条国道:G241线起点桩号为K2625.294,终点桩号K2947.703,勘察设计实际里程为322.409公里;G321线为K459.932,终点桩号K711.884,勘察设计实际里程为251.952公里;G322线为K1488.513,终点桩号K1747.996,勘察设计实际里程为259.483公里;G323线为K755.869,终点桩号K865.14,勘察设计实际里程为109.271公里;G357线为K1153.002,终点桩号K1447.497,勘察设计实际里程为294.495公里。5条国道里程共1237.61公里。国道上平交路口236处,并途经乡镇180处。

本次交通标志的调整重点主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按照《国家公路网规划》,现有部分公路的行政等级和服务功能发生了变化,亟需通过交通标志的调整来加以体现;二是解决现状交通标志设置中与路网结构不相适应的问题,如四大信息(指公路编号或名称、目的地名称、地理方位和距离)的缺失、信息不连续、信息超载、版面形式不规范等问题。

2.4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工程量如下表:

合同号

长度(公里)

新建单柱式标志牌()

新建单悬臂标志牌(

更换单悬臂标志面板(

NO.1

1237.61

865

183

4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44月1日之后)成功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在最近5年中单个合同独立完成总造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业绩,或在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包含造价300万元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分项工程。)(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要求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询)。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B、C级的企业均可对该项目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8〕49号)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建管发[2016]59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规定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及要求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4  3 日至2019 4  15 (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的流程办理投标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项目的 图纸  按以下第  二  种方式获取:

一、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统一现场发售。

三、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免费领取。

4.3 图纸 获取时间2019  4  3 日至2019 4  15 日。(注: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8日为广西“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不办理业务

图纸费金额:图纸费¥ 1000 元。(开具发票事宜开标结束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图纸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回执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支付(须购买图纸资料方视为报名成功)。

完成上述“4.1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4.2现场购买图纸”两个流程,方为投标报名成功。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具网上报名回执单现场购买图纸的缴费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手续,不予受理。

4.4本次网上免费下载的招标电子文件包括:

1)《桂林公路管理局国道干线交通标志调整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PDF版)。

2)《工程量固化清单》(Excel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9  4  25  10  00 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在规定时间内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上发布(http://www.gxdot.gov.cn/)。

8.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管理局

 址:桂林市环城南路2路7号

邮政编码:541004

联系人:曾工、陈工

 话:0773-3844743

 真:0773-384474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3号5楼

邮政编码:541001

人:李工

   话:0773-2801156

   真:0773-2801156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话:0771-211500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3

标签: 勘察设计 勘察 桂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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