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宾阳县陈平镇名山村委三联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生态综合示范村)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4-17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陈平镇名山村委三联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生态综合示范村)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已由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宾发改项字[2019]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宾阳县陈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宾阳县陈平镇名山村委
建设规模:
(1)道路建设:新建2500m道路,水泥硬化,道路宽4.5m。巷道改造长度为1100m,改造面积为1650㎡。
(2)风貌改造:对村内未改造的27栋房屋进行外立面改造,改造面积为8000㎡;对村内已做过外立面改造的21栋房屋重新刷面加构件提升,改造面积为5000㎡。
(3)公共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将现有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推倒重建三层楼的村级服务中心,建筑内外装饰及按要求配备各个功能室,占地面积为173.80㎡,建筑面积为521.10㎡;入口处供销社外立面改造,立面改造面积为150㎡;将原村史室改造成中医药基地办公室,建筑占地面积40㎡;村庄道路两边、广场周边、梅溪上游两边及村庄内部等绿化美化,绿化美化面积为4200㎡;安装太阳能路灯90杆,并对原有路灯进行维护;村内水塘、泉水及古井等水系进行整治,整治面积为1200㎡;村内电线电缆整理或下地、管线整治长度800m;补充修缮三联片污水管网,新建污水管网600m;梅溪上游园路建设及硬化铺装,新建休憩平台1个,占地面积为15㎡;休憩凉亭1个;景观小品2组,面积覆盖为3600㎡;溪流驳岸规整,疏浚溪流及设置叠水及戏水节点,建设贯通两岸汀步或景观桥,共6处,整治面积2000㎡;农产品展销广场(梅花广场)新建14栋一层复古式建筑,建筑单体占地面积为16㎡,层高为4m,铺装硬化面积为2000㎡,挡土面积为168㎡,园林景观面积为600㎡;农产品展销广场处新建戏台,占地面积为60㎡,层高为4.5m。
2.1.2合同估算价:950.5万元,其中设计费为4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为910.5万元。
2.1.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45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检测、竣工验收等,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和财政评审部门审定为准)、采购、施工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4月18日00时00分2019年424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 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 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网上浏览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nnggzy.net),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5139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进度款支付方式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监督电话:0771-8256703)
12. 联系方式
名  称:宾阳县陈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宾阳县陈平镇
邮  编:530419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71-8413017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百花岭路10号百花苑6栋2层
邮    编:530028   
联 系 人:韦  军
电    话:15277064212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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