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项目工程总承包

2019-04-22 11:52:03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12201915006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鞍钢集团“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鞍发改审投[2018]25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贴、移交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家补贴50%、移交企业资金5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为“三供一业”中的物业部分,为移交范围内的旧楼维修改造以及旧楼附近的道路维修、屋面防水、墙面维修、墙体裂缝及结构裂缝维修、室内外排水维修、电气、消防、物业小区整修等。包含3494栋住宅楼,其中5栋为高层住宅(3栋为16层,2栋为18层),其余为平房及多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1079.7万平方米,总户数204812户。具体参见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2.3合同估算价:39905.04 万元。

2.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鞍钢集团“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程,结合现有使用情况和建筑特点、建筑面积、地域温度差异、布设场地空间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的选择工程总承包人,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对原有设施设备拆改、设备及材料供货、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功能调试、试运行、验收、保修、第三方鉴定及各项验收手续办理(消防、电梯特种设备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直至移交招标人达到验收标准。

2.6工期要求:2019520日 开工至 20191231日竣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附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并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且具有下列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以上;

(2)施工资质:[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以上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师](含)以上。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或结构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它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投标人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422日至2019428,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请于2019422日至2019428,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5140930

6.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514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3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412-230522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陆港物流园B区五号楼15号(华锦2号门西)

邮编:124000

联系人:周利沙

电话: 0427-2357993

电子邮件: zls1947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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