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场封闭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30 12:18:00 阅读次数: 】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场封闭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人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90502535。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神华陕西国华锦界煤电一体化项目是国家“西电东送”的示范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西南约35公里处的神府经济开发区锦界工业园区内,东侧紧靠榆林铁路,西北紧靠锦界开发区百米大街,西南约1.5km为锦界火车站,交通运输十分方便。电厂规划容量为4×600MW+2×660MW,配套煤矿建设总规模为年产原煤1500万吨。电厂一、二期工程已建成4×600MW亚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分别于2006年9月、2007年5月、2007年12月和2008年5月建成投产,四台机组通过两回500kV线路接入500kV忻都开关站,向河北南网送电。目前正在进行三期2×660MW国产高效超超临界、直接空冷、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建设工作。三期工程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台机组168试运移交生产(脱硫、脱硝同步),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二台机组168试运移交生产(脱硫、脱硝同步)。
电厂一、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 4×600MW 机组,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 2×660MW机组。输煤系统按 4×600 MW 机组规划容量一次建成。三期建设时,改造一、二期工程部分输煤系统,电厂全厂均通过改造后的输煤系统上煤。
燃煤全部采用带式输送机从锦界煤矿工业站直接运至电厂。贮煤系统为两个并列折返式布置的斗轮机煤场,总贮量约 16.5 万吨,连同锦界煤矿工业场地筒仓储煤量 3 万吨,共计 19.5 万吨,可满足一、二期工程 4×600MW 机组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时 10 天的耗煤量。
本改造项目实施后,新建筒仓连同锦界煤矿工业场地筒仓储煤量共计 9 万吨,可满足电厂 4×600MW 机组+2×660MW 机组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时约 3.1 天的耗煤量。
项目实施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
包括与煤矿筛分破碎车间接口改造,在已建成煤矿筛分破碎车间至汽车售煤仓间的输煤栈桥内装设710号带式输送机,对原有汽车售煤仓顶部转运站进行改造,新建汽车售煤仓顶部至筒仓顶部9号带式输送机,筒仓顶部刮板布料机(两条),筒仓部分包含:#1、#2筒仓所有建筑项目,#3筒仓基础出零米,筒仓下两台环式给煤机和两条皮带至四号转运站及四号转运站改造等全部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工程施工(含过渡措施及施工范围内相关设施拆除等)、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服务等的全过程总承包工作,直至最终移交生产。
具体范围详见附件一:工程范围划分。
工期:12个月(2019年6月1日-2020年5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同时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2座及以上单仓储量3万吨及以上贮煤筒仓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或EPC总承包的完工业绩;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至少2台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厂输煤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完工业绩。投标人应具有2台及以上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输煤系统施工完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五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7)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8)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 (9)投标人未被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2家单位联合组成,并满足上述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要为独立法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网上购标请于2019年04月30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5月08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编制
由于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需要从国家能源招标网下载投标文件编辑器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4)、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参与神华电子招投标项目,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5-28 09:00(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3开标地点:《国家能源招标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能源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项目咨询:张 雷023-63602707,刘自根023-63602765
其他咨询:唐祖兰023-63602602,李 潇023-63602680
标书费发票索取:张晓英023-63601715技术支持:010-58131370
邮箱:mulinsen1001@163.com
招标人: | 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贾涛 |
电话: | 0912-8551755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 | |
邮 编: | 400010 |
联系人: | 张雷 |
电 话: | 023-63602707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mulinsen1001@163.com |
网址: |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 |
2019年04月30日
附件一 |
附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