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市海里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朝阳市海里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朝发改发[2018]3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朝阳市海里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市双塔区长宝乡海里营子村,朝巴公路以北,凤凰污水处理厂西北侧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2.4工程规模:6万立方米/日
2.5服务期限及中标后履约等要求:
2.5.1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
2.5.2质 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投标人须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A级(含)以上等级企业信用报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5月9日至2019 年5月1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4.2投标报名地点:在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4.3投标报名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投标报名。
4.3.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信用报告并附信用辽宁网站查询记录;
4.3.3拟派驻本项目勘察设计团队成员证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相关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项目团队配备需满足本项目需求;
注: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4.4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请于2019年5月9日至2019 年5月1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9年5月30日14时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孙丽娜
联系电话:0421-2789660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90号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冬敏
联系电话:0421-2804868 18342105225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