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

2019-05-16 17:27:58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272019050178 勘察|
1、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盘发改发【2018】396号),招标人为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详细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估算价为35万元。
3、 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陆家镇陆家村原盘锦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西侧。
4、招标范围:包括勘探孔施工、采集土样、原位测试、土工试验、资料整理、详细勘察报告编制及后期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5、勘察周期: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③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④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7、招标文件的领取:
7.1领取时间:2019年5月16日 08时30分至2019年5月21日 16时00分
7.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7.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8、投标保证金:0.7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9年6月6日14: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座4段一楼开标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陆家村
联系人:王艺霖
联系电话:0427-223511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王志宇
联系电话:0417-3355086
传真:0417-3355093
电子信箱:ykgxzb@126.com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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