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乐业县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5-17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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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乐业县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业县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乐业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改投资[2019]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业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山水林田湖项目专项资金和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乐业县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BSZC2019-G2-09019-HZT
建设地点:乐业县同乐镇上岗村万安屯、同乐镇大利村。
建设规模:(一)上岗水库:1.建设上岗水库周边村屯综合整治工程。对87户居民厕所进行改造。新建一座5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约5公里,配套一座排水加压泵站和2.5公里的排水管网2.建设水土流失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物控制等水源涵养工程。河道整治约2公里,建设10亩生态湿地,对水库周边1300亩土地进行退耕还林。3.建设上岗水库入库口A区、B区共8000平方米的滨水缓冲带生态系统。(二)大利水库:1.建设大利水库周边村屯综合治理工程。建设41个三格式化粪池和41个预处理站,配套收集管网1.6公里,配套排水管网6公里。对大利村利寨屯和鲁莽屯41户居民的猪圈进行整治。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处。对大利水库周边1300亩土地进行退耕还林。
合同估算价:3055.72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8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 6月至 2020  7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主要服务内容包含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等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或给排水类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设计单位和1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2019520日至2019524日止可在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614900分,地点为百色市园博园主展馆新政务中心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施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相关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
设计费:完成方案设计后五日内支付至总合同的40%、完成初步设计后五日内支付至总合同的60%、完成施工图设计后五日内支付至总合同的80%,施工图审查通过后五日内支付至总合同的90%。剩余部分在工程交付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ztb.gxi.gov.cn、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sggzy.cn)、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http:// www.bszjw.gov.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6-2855181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乐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6-7922026
乐业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7922622
12.联系方式
(1)招标人:乐业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乐业县城北政务大厅办公楼
邮    编:533200
联 系 人:梁梅璐   
电    话: 0776-7923971 
(2)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龙腾路龙晟国际写字楼23层
邮     编:533000
联  系 人:杨程棋
   话:0776-280820813877696241
传   真:0776-2808208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5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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