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2019.FXJY.ZB.051
本招标项目清河门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标段名称:清河门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2建设地点:阜新市清河门区境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道路标志410处,标志数量166个,警示诱导设施244个。涉及农村公路30条,共30段,公路总长38.3公里(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2019年7月10日——2019年11月30日,工期143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7合同估算价:28.83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持如下资料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5)公路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6)公路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7)公路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10)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押金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亦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7日9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阜新市清河门区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清远街70号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418-2786767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2(市公安局北融源大厦10层)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18-2799851转885
报名负责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18-6327079
电子信箱:867087878@qq.com
邮政编码:123000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 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85000015201110020281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