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桥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019-06-26 18:27:13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142019080033 建筑工程|

溪湖桥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溪湖桥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本溪城市建设控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溪湖桥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

溪湖大桥是连接溪湖区与主城区的重要交通节点。桥梁南起滨河南路,北至滨河北路,横跨太子河,位于明山区与溪湖区相交区域。包含溪湖大桥改造段约为360m;滨河北路改造段约550m

2.2招标范围:

溪湖桥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承包人应完成包含且不限于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采购(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外)、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等施工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

计划工期:2019725-20201230日。

每个子项目的具体工期视情况再行约定。

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016年至今财务无亏损;

④投标人必须经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⑤拟派项目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聘用人员,EPC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市政工程专业或道路桥梁专业或道路桥梁相关专业),勘察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地质勘测类相关专业)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道路桥梁专业)及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⑥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⑦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同时具备勘察及设计资质的一家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⑧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240万元人民币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号:500100675901880003

银行行号:313225000285

4.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9626日-201963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分;

5.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程序, 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716日上午840时,地点为: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城市建设控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杨                        电话:024-44598888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  邮编:117022

开户银行:工行人民路支行

联系人:封铭                        电话:024-43210676

传真: 024-43210676           邮箱:1943542802@qq.com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3、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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