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分公司—两江燃机启动锅炉排放口加装烟气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项目改造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9-07-11 00:00:00   来源:华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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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重庆分公司—两江燃机启动锅炉排放口加装烟气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项目改造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9-07-11

~招标公告
 华能重庆分公司—两江燃机启动锅炉排放口加装烟气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项目改造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7-209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动锅炉排放口加装烟气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项目改造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重庆分公司—两江燃机启动锅炉排放口加装烟气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项目改造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国家、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电力行业排污单位应对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进行连续、实时的自动监测,需在增设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 2套,监测数据接入DCS系统,并将数据传至环保部门,以实现烟气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方便及时调整过热炉的运行状态,实现监控尾气排放的技术指标,减低环保风险。
招标范围:两套启动锅炉烟气排放连续检测系统(CEMS系统),含本系统要求检测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及系统安装所需的所有材料(含集成的其他设备包括所有测量参数所需装置的取样探头,取样管线及信号输出模块等仪器仪表等)、 CEMS系统所需的全部设备及质保期内所需备品备件(含随机备品备件和年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服务、培训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生产商出具的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方或其生产商须具有2014年1月1日至今的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业绩3项,并提供合同业绩证明,且合同里的CEMS分析仪型号和粉尘测量装置型号须与环保认证和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中的型号保持一致;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1)烟气排放连续监测仪表(含颗粒物监测仪)及系统CEMS应具备国家环保认证(CCEP)证书(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2)提供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及其附件原产地证明、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检测质量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报告及检定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7     月  11  日09:00起至 2019  年  7 月 17 日17:00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9年7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新光大道92号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电    话: 023-63423020 电   话: 4000101086转8207
联 系 人: 彭旭斌 联 系 人: 许倩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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