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生物质能化工产业园区内迁移500千伏鹤辽1、2号线工程(EPC总承包)

2019-07-17 10:27:55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272019050285 建筑工程|
本招标项目盘锦生物质能化工产业园区内迁移500千伏鹤辽1、2号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盘山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盘锦生物质能化工产业园区内迁移500千伏鹤辽1、2号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县行批字〔2019〕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盘山县古城子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锦生物质能化工产业园区内迁移500千伏鹤辽1、2号线工程(EPC总承包);
2、建设单位:盘山县古城子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盘锦生物质能化工产业园区内;
4、建设规模:迁架空线路长度为4.64km,双回路架设,导线型号为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每相四根,地线型号为一根GJ-100镀锌铜绞线,另一根为OPGW,拆除13基铁塔,新建15基铁塔。
5、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6186万元人民币,设计费占总投资的2%(不大于);
6、资金来源:自筹;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8、开竣工时间:2019年8月20日-2019年11月17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9、招标内容:盘锦生物质能化工产业园区内迁移500千伏鹤辽1、2号线工程(EPC总承包)勘察设计和施工(初步设计、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内容的工程施工和其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
10、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及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审核要求。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单位要求资质等级:电力行业甲级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
3、施工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原电监会或能源局颁发的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设计单位总负责人应是本工程电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且无在建工程;
5、项目经理须具备:(1)具有机电工程类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2)持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且无在建工程;
6、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 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组成成员为2家单位。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账号名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号:2100 1730 9370 5250 3910
投标人须在(2019年8月6日)下午15:00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或银行保函的方式开具。
以电汇形式的: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交纳,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2019年7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
(2)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备案(备案时投标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复印件按报名要求顺序装订成一册),备案合格后到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复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请携带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二条)、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事部门认定、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资质复印件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3)报名地址:投标企业备案合格后,请于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1:30,13:30—15:30时,节假日休息)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1:30,13:30—15:30时,节假日休息);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12日13:30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现场递交纸质文件,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盘山县政府后西侧附楼二楼);
六、发布公告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山县古城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盘山县古城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叶工                     电话:1514275101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创业大厦319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4-31225242 
 
交易中心: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盘山县政府后西侧附楼214室
联系人:许金龙
电话:0427-35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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