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泰朝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普通光伏电站竞价上网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19-08-BJGY-00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张庄镇和翟镇
1. 招标条件
华能新泰朝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普通光伏电站竞价上网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泰朝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泰朝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普通光伏电站竞价上网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华能泰山新泰朝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普通光伏电站竞价上网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西张庄镇和翟镇,占地面积约3.44km2(5159.62亩)。项目场区内地势平坦,为农光互补项目建设的适宜场地。场区海拔高度174m~188m。场区交通非常便利,运输条件良好。本工程总装机容量100MW,农业采用冬暖棚和抬高支架型相结合。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采用220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
2.2 建设工期: 预计2019年9月1日开工,2019年12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并投入商业运行,投运后3个月消缺完成,具备工程整体验收条件。
2.3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开始与项目开工同步,现场服务结束与项目竣工验收同步,竣工后负责工程质保监督,配合工程结算、工程审计、工程总结、项目后评价等。
2.4 对应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本项目光伏场区全部工程(包括升压站、进场道路)、送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项目征地、租地、林业(含林地补偿、植被恢复等费用)、地表附着物拆迁补偿、施工协调、并网手续办理、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2.5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泰山新泰朝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普通光伏电站竞价上网项目工程监理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监理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3个100MW级及以上的光伏工程监理技术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业主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必须载明合同服务工作内容、光伏容量等相关主要资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等有效部分,业主证明文件需加盖业主公章);
3.2.4.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本工程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8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5年以上工程监理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50MW级及以上光伏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2.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试验检测仪器必须由监理人自带,不得借用本项目施工单位的器具。避免因仪器自身误差影响检测结果。自带的试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符合行业要求;
3.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 8日9:00起至2019 年8月 13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 年 8月 8日9:00起至2019年 8月13日17:00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招标文件费电汇底单。报名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除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6550010100177
注:招标文件费务必由投标人账户将一次汇入招标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HNNJ2019-08-BJGY-005 +单位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4.2.联系人: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9月2日9时 00分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 9月2日9时 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招标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
7.2.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原用户名不变,初始密码: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修改密码):
(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由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督办。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电话:0538-8232063)。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泰朝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骆家庄南侧
联系人:王成瑞
联系电话:13562840961
招标机构: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4层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10-63213799
(仅接受工作时间电话咨询,8:30-12:00,13:30-17:00)
电子邮件:hnnecc2019@163.com(电话无法接通时,请发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