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南宁高新区安六路西段(宁二路以西)工程总承包(KWAZ3G20191025)招标公告

2019-08-13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高新区安六路西段(宁二路以西)工程已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南宁•中关村科技园路网及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高新管项复[ 2019 ]51 号和《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南宁•中关村科技园路网及土方平整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新管项复[ 2019 ]5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高新区安宁片区

建设规模:

南宁高新区安六路西段(宁二路以西)工程,道路长约905米,路宽35米,城市次干路。本工程建安投资约为2751.8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涵洞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  2837.96万元, 其中,设计合同估算价约为86.1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估算价约为2751.8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1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09月至202004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筑红线范围内整个项目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预算,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采购和施工,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本项目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 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且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含10年)以上(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人员均可)。【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且取得高级职称10年(含10年)以上。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 项目经理: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 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þ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8 13 00 分至 2019  8                   2023 59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 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9 8 13900分至2019820 2359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本人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0 元。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9 10 9 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11楼)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出示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单位公章)进行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无息),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10.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监督电话:0771-5816894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

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编:

 

邮编:

530001

联系人:

王翌

联系人:

黄丽霞、戚程

电话:

0771-5816944

电话:

0771-2023805

传真:

0771-5816944

传真:

0771-202610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87481256@qq.com

网址:

 

网址:

 

 

招标人: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2019 8 13

 

标签: 勘察 南宁市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