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青秀区会秀路人行道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9-08-14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秀区会秀路人行道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 已由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南青发改字【2019】19批准建设, 招标人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会秀路
建设规模: 拟对青秀区会秀路人行道维修改造,全长975米,车行道宽6米,两边人行道宽3米;主要建设内容:人行道改造铺装及绿化工程。
合同估算价: 320.918921万元
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90 天(日历天)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09月至2019年12月。
2.2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施工阶段包括经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市政行业丙级设计资质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以及上设计资质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 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 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道路与桥梁、城市道路工程等类似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道路与桥梁、城市道路工程等类似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无【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 项目经理: 具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 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文除外)。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8月14日0时00至 2019年8月21日23时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 (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9年8月14日0时00分至2019年8月21日23时59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9年9月16日 9时30
6.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并将相同内容的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 职投标员本人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建安工程费: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www.nnggzy.net、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826356
12 注意事项
  12.1
潜在投标人必须 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 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 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诚信信息 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 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 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2.2
投标人须办 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0771-5869801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悦宾路1
地 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区成套局办公大楼
邮 编:
 
邮 编:
 
人:
 周通
人:
 陆宏宾
电 话:
 0771-5826352
电 话:
 0771-2808057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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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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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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