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煤公司灵露煤矿工业厂区并入集中供暖系统工程解放路中继泵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19-08-22 00:00:00   来源:华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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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煤公司灵露煤矿工业厂区并入集中供暖系统工程解放路中继泵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9-08-22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露煤矿工业厂区并入集中供暖系统工程

解放路中继泵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MZB2019-08-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露煤矿工业厂区并入集中供暖系统工程解放路中继泵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露煤矿工业厂区并入集中供暖系统工程解放路中继泵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2.2建设地点: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露煤矿工业厂区

2.3招标范围:

2016年因能耗高,设备性能满足不了使用要求停用至今。实施灵露煤矿工业厂区并入集中供暖系统工程,需将站内设备、配电设施等进行拆除,重新安装3台可变频调控的双吸加压水泵及配套管道和电控阀门,实现无人值守泵站。

(1)采购的3台水泵选用补偿式双涡壳,叶轮出口为双涡壳双流道,泵体为卧式水平中开结构双吸泵。水泵进出口安装电动闸阀,具备全自动控制和强手动人工干预双重控制;

(2)拆除内容:现泵站内3台双吸加压水泵及水泵连接管道、阀门、立式除污器、基础(原水泵基础校核)投标前需现场踏勘确定工程量);

(3)安装内容:3台双吸水泵和水泵连接管道、阀门、管件安装,反冲洗排污过滤器安装;热水管道、阀门保温并外包镀锌铁板等施工;

(4)泵站室外原回水管道改造,招标方负责沟槽挖方并提供DN720聚氨酯保温管及管件,投标方负责管道焊接。(需现场踏勘确定工程量);

(5)水泵需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6)水泵的综合标准及制造标准、型式、参数、尺寸和技术条件、测量和试验水泵产品应获得ISO9001、14001、18001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性能曲线、噪声震动检测报告及其合格证书;

(7)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之内完成。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自筹。

2.7合同付款方式:招标方无预付款,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全部完成,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供应商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10%,质保期一年,到期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2.3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4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

3.2.6投标人提供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少于2份(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2.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2.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9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2.11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在已发布的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2019年8月22日17:00起至2019年8月27日17:00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及银行账号: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8月22日17:00起至2019年8月28日17:00止。

4.2.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通知,投标人自行登陆平台查看。

4.2.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底单上传至网上,待审核通过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伍佰元整)

4.2.6 银行电汇账号:

收款人: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支行

帐号:154039466422     

行号:10419100329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9年9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有效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

联 系 人:刘树义

联系电话:0470-656324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北元宾馆院内主楼三楼

联 系 人:张成             胡瑞雪

联系电话:0471-3339925    0471-3339929

电子邮箱:nmghmdl@163.com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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