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堆场大机配套减速机采购招标公告

2019-08-30 00:00:00   来源:华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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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堆场大机配套减速机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9-08-30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堆场大机配套减速机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8-106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堆场大机配套减速机招标采购,招标人为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堆场大机配套减速机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堆场大机配套减速机采购。其中包含适该设备的设计、制造、接卸、存储、包装、运输、验收、质保期间的服务等技术要求。具体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要求。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堆场大机配套减速机采购,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物资编码

物料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1

101417558

减速机\B2SH14A i=10.3

1

编号:S/N-JKD 4504205009.01.001

2

101766112

减速机\B2SH12B(i=10.31)

1

编号:S/N-JKD 4504205009.02.001

3

101417535

减速机\B2SH12A i=8

1

编号:S/N-JKD 4504205009.06.0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为全新原厂正品,并提供原厂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或质量保证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3.2.2 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类似产品销售证明(后附合同扫描件)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 年 8 月 30 日 9 时起至 2019  年 9 月 4 日 17 时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  5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9月 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9 年 9 月 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唐山曹妃甸工业区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邮   编:

063200

邮   编:

 

电    话:

0315-8852277

电   话:

400-010-1086转8107

电子邮箱:

zhangjin051052@163.com

电子邮箱:

18032061857@qq.com

联 系 人:

张 瑾

联 系 人:

陈先生

标签: 港口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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