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2019-09-11 17:24:45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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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04172019150181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72019150181

1、营口市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经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自然资项[2019]36号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国家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工程建设址为营口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1)拆除围海养殖池堤坝2.5km,恢复滨海湿地20公顷,恢复自然岸线950米,修复岸线1.7公里;(2)通过生境恢复、人工补植措施恢复芦苇-碱蓬湿地,修复滨海湿地110公顷。本次招标内容为针对上述拟建工程,完成海洋水文和海洋环境现状数据的调查和收集、数模分析和计算以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本项目投资29.8401万元。

3、开标时间:2019年10月9日上午10:00

4开标地点:盖州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盖州东城办事处后楼二楼)

5项目工期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针对环评论证报告支撑的水动力泥沙等数模编制项目总工期: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起,在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通过之日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 个工作日内提交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

6投标保证金:0.58万元。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项目负责人具有海洋工程环评影响评价工程师,且为同一法人单位。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请于2019911日至2019917日8:30—16:30时登录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9、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

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招 标 人: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营口市北海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任郁  

联系电话:0417-6578076

邮    编:115200

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11楼

  人:  王克勤

联系电话:  0417-6127333      

    :  0417-6245896  

邮    编:  115007     

E---Mail:  lnjbgs@126.com       

标签: 海洋 营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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