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代码:041520191500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丹东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修复前、中、后监测与生态修复评估 (项目名称)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海岛海域保护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港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测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通过丹东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达到以下具体目标:①恢复海岛滨海湿地57公顷;②恢复500m海岛人工岸线为自然岸线;③完成海岛护岸提标改造1100米;④修复海岛滩涂及浅海生境4693公顷,清理死亡贝壳28.2万吨;⑤完成非透水式码头改造225米;⑥完成连岛堤坝拆除260米;⑦修复海岛原生植被10.0万平方米。
(2)招标范围:修复前、中、后跟踪监测;生态修复评估。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4)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范围包含海水、沉积物、生态等检测类别;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均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须为海洋测绘资质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9月 19 日至 2019 年 9月24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时30分,下午 13:30时至 17:0O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牵头人资料);(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牵头人资料);(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5)计量认证证书CMA;(6)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具备此项一方提供)到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荣泰综合办公楼6楼代理部2)报名。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10月 16日 9时 30分,地点为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1(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东港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港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东港市
邮编: 118300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18641575567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邮编: 118300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415-3359288
传真: 0415-3359288
电子邮件: ddkl0415@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市支行
帐号: 502701040020741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