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阳河左岸兴隆台区段防洪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2019-09-23 12:38:55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272019050411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绕阳河左岸兴隆台区段防洪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盘发改发【2019】2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隆台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省投资及市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绕阳河左岸兴隆台区段防洪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2.2招标单位:兴隆台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中央补助60%、省补助20%、市县自筹20%)
2.4招标范围:
治理河段为绕阳河兴隆台区段,回水堤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绕阳河干流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对应堤防及穿堤建筑物工程等级为1级,治理范围位于绕阳河左侧:上边界为曙光中心闸站(双绕河与绕阳河堤防交汇处),下边界为绕阳河口,河段长27.96km,范围内堤防工程长度17.518km,其中回水堤长4.775km。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固17.518千米;险工治理3处,总长1.056千米;维修加固穿堤建筑物3座;道口改造9处,长度838米;新建护堤林17.264千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建设全过程划分为工程筹建期、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和工程完建期四个施工时段。工程筹建期1个月,工程准备期1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21个月,工程完建期1个月,施工总工期为23个月。
2.5招标内容
(1)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概预算、现场设代、后续服务等)及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2)工程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移交等完成本项目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
2.6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境内。
2.7计划工期:2019年10月24日至 2021年 10月15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勘测设计周期为40日历日,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日完成施工图设计。主体完工工期为2019年11 月 14  日至2021年 10 月 15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2.9计划投资:16040.7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资质许可范围中包含工程总承包业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本项目施工部分可依法分包,但所选取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必须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或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具备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督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级(含)及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信用等级报告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2019年9月20日~2019年9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有清晰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
4.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5、投标保证金
5.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须在2019年10月15日15:00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交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9:3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隆台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427-288133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
联系人:吴工            电 话:13840158909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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