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勘察设计

2019-09-24 13:25:37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162019060357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勘察设计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凌海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锦州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勘察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锦州市大凌河口

2.3 项目内容通过实施构筑物拆除、潮沟清淤疏浚、植被种植、生态护岸等工程,修复滨海湿地和岸线。
2.4 服务期限:60天(具体服务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5 招标范围:实施方案编制、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1、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海洋测绘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

3.3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内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及本地社保部门公章,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打印件须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须为设计资质单位,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4.2网上报名及下载公开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工具软件下载——《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链接: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3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09月24日上午8:30至2019年09月30日下午17:00,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领取公开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7日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凌海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凌海市国庆路71号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416-816080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中段第19幢6层601
联   系  人:朱红鸽
联系电话:1804751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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