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期环境跟踪监测及施工期环境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19-09-25 00:00:00   来源:华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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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期环境跟踪监测及施工期环境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9-09-25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期环境跟踪监测及施工期环境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9-219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嘉兴市平湖海域。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期环境跟踪监测及施工期环境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

1.2 工程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海域。

1.3 工程简介:华能嘉兴 2 号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杭州湾嘉兴市海域,场址主要利用规划场址东部区域,该区域南北长约10.4km,东西宽约5.2km,总面积约47.5km2。本期风电场装机容量为300MW,采用220 kV 海上升压站+陆上计量站,陆上计量站布置在平湖独山港东部。风电场由12 回35kV 海底电缆汇流至海上升压站,经两台220/35kV 变压器(180MVA)升压后由两回220kV 海底电缆接入陆上计量站,最终以一回220kV 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

1.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5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的海洋环境、陆域环境及电磁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编制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报告,并通过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的施工期环境监理,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后运营满5年,且投标人提交《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报告》,通过工程所在地海洋主管部门的审查,根据审查意见,1个月内完成报告修改,提交最终成果止。(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期调整不作为调整价格的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扫描件),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水体/海水水质、沉积物/海洋沉积物质量、环境参数/海洋生物生态调查(含浮游动植物或生物、底栖生物或大型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等);

(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海洋工程项目跟踪监测任务合同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证明材料),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9年以来至少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9月25日9:00起至2019年9月3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从2019年9月25日9:00起至2019年9月30日17:00止)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4 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21日15时0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9年10月21日15 时00分

开标地点:

7. 其他

(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注册、登录

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 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原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1.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三)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以免耽误后续工作。电子商务平台由工信部认证的 32家 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 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 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联系电话:010-5810359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 0571-87002998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505

电子邮件:35093325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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