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十堰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9】-27984号的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拟对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项目预算:完成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采购总预算为31万元,分两个包进行。
1包: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边坡勘察设计;
项目预算:12万元;
项目内容:通过对周边山体机械钻孔取样,确认山体的岩层分布及走向,为边坡支护提供依据,以确认合理的边坡支护方案,进而完成边坡支护设计。
2包: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基地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建筑初步设计、场平施工设计。
项目预算:19万元,其中: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6万元;建筑初步设计:7万元;场平施工设计:6万元。
项目内容: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在用地范围内合理布置建筑与场地,满足法警训练及刑场要求;单体建筑平面功能布置合理。
建筑初步设计:在方案的基础上深化设计,达到国家设计深度。
场平施工设计:用地范围内场地开挖、填方范围及施工工艺要求,达到后期建筑施工要求;场地排水、后期建筑所需的给水、供电线路敷设等。
本项目预算价为最高限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过程中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项目组其他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2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组其他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它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7-9月)的完税发票、社保卡及缴费人员明细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近年(2017年7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领取文件时间:
1、凡有意申请供应商者,请于 2019 年 11 月 5日至 2019年 11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购买谈判文件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本公告第三项供应商人资格要求所列所有内容的原件及全套加盖公章复印件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地点: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写字楼12楼)购买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谈判地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递交地点均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黄开毅 电 话:18963937616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 系 人:熊峰 电 话:0719-8119116、1589787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