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港荣兴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陆上纳泥区临时围堰工程(二标段)(二次)

2019-11-05 15:28:07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272019050484 建筑工程|

1、盘锦港荣兴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已由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招标人为盘锦港航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陆上纳泥区临时围堰工程(二标段)(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资金来源:自筹。估算价1900万元
3、建设地点:盘锦港荣兴港区。
4、招标范围:盘锦港荣兴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陆上纳泥区临时围堰工程-西防波堤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 2019年11月30日-2020年5月30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②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③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④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本工程的一、二标段兼投不兼中。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月5日至 2019年 11月1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壹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信用报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 28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2019年11月22日 15:00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6日13: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座4段一楼开标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港航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联系人:郑浩然
联系电话:0427-8806010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吴崎、王志宇
联系电话:0417-3355086
传真:0417-3355093
电子信箱:ykgxzb@126.com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标签: 航道 港口 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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