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052002001
浙江师范大学萧山校区体育场馆(亚运手球比赛馆)建设工程经浙发改设计【2019】80 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 3366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 17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25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00 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 54 米,亚运期间增设 1155 平方米安检备勤用房,赛后拆除 。建设地址位于浙江师范大学萧山校区西南角, 计划于 2021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75%、2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师范大学(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浙江师范大学萧山校区体育场馆(亚运手球比赛馆)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浙江师范大学萧山校区体育场馆(亚运手球比赛馆) 建设工程,包括本工程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运行设计以及 BIM 设计等)、施工(含拆除改造)、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前期报建、验收、移交、备案、赛时保障、赛后恢复和工程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控制,合同、信息等管理, 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管理工作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和第五章:
1、设计工作: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的各项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基坑及围护、消防、幕墙、装饰装修、智能化(含体育比赛专用设施系统,主要有LED 信息显示屏及控制、场馆扩声、场地照明及控制、标准时钟、自动升旗、比赛设备集成管理、场馆内通等)、绿色建筑(含海绵城市、环境保护等)、道路及园林景观、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给排水、暖通、电气、供配电(含设备及用房)、通信、导向标识系统、泛光照明(含景观照明等)、室外综合管线(含雨污水、给水、电力、弱电等)、钢结构、竞赛场地、体育工艺系统(含地板、座椅等)、按比例制作手球馆沙盘模型、标识标牌、临时建筑(设施)及围护(含围墙、出入口等)、安全保卫设施(含监控、摄像、赛时售检票、安检等)、运行设计、BIM 设计、外部电源等;所有设计内容须经发包方、亚组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最终出具有效的施工图、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期间相关的设计技术交底、现场配合服务、变更联系单办理、各项验收及资料办理等服务。
2、采购:包括所有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备主要包括暖通设备、供电设备、消防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灯光、音响、电子显示屏、升降旗设备、特种设备以及专业体育工艺系统中涉及的设备等。
3、施工:包括所有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设计范围内未完全包含但是根据现场情况需要进行拆除、改造及修复(含赛后恢复) 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场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场地平整、土石方、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各专业工程、成品保护等。
4、管理服务:本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含规划许可、临建许可、施工许可、质安监办理等)、中间验收、竣工图制作、设备调试、各专项验收(含消防、规划等)、体育工艺验收、竣工验收、移交、资料归档、备案、权证办理、配合审计、总体试运行、赛事保障(含测试赛)、赛后恢复等; 所有的测绘、检验、试验、监测和检测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手球比赛场地、赛事专项系统(含比赛照明、比赛扩声、LED 大屏等)、钢结构等须通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相关部门的验收;直至项目通过亚运会体育赛事功能验收,达到亚运会手球比赛的使用要求。
本次招标概算造价 19368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 具有以设计资质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施工资质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施工资质单位的适用);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投标人为施工资质单位的适用);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建安工程金额 1.5 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厂房)的工程总承包(EPC) 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 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描述;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
(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 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投标人为施工资质单位的适 用)
7. 投标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合同建安工程金额 1.5 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厂房)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描述。(投标人为设计资质单位的适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以施工资质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
2. 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投标人为施工资质单位的适用);
3.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人为设计资质单位的适用);
4.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 以施工资质投标的,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
﹝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 拟派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为施工资质单位的适用)或设计负责人(投标人为设计资质单位的适用)同时满足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但以上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9 年11 月15日至 2019 年11月21日。
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以 下 简 称 省 交 易 中 心 ) 电 子 招 投标 交 易 平 台
(http://ne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 未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19 年11月22日 16 时 30 分。招标人将于 20 19 年11月25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12月9日10:00时。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
3. 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省交易中心。
4. 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省交易中心。
5. 招标人:浙江师范大学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耕文路 1108 号(浙江师范大学萧山校区)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95810794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萧山区宁围街道望京商务中心 C 1 幢 9 0 1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15925685240
2019 年11月14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补充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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