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广东省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网络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19-11-22 18:23:00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对 2020年广东省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网络运行维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11-115004-0069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广东省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网络运行维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692-199C04420775

2.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分为4个包招标,各子包采购内容如下:

子包号

采购内容

预算限价

包一

广州、深圳、韶关、东莞39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其中含30个县区站,4个区域站,2个流动站、3个港口站)一年的运维服务(服务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服务范围包括:各监测站点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标准气体、耗品耗材、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设施等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监测数据的审核上报,以及场地站房租赁与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等,并负担相应费用。运维过程须接受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所有监测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省中心联网正常。

615万元

包二

珠海、佛山、江门、中山、清远38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其中含33个县区站,3个区域站,2个港口站),一年的运维服务(服务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服务范围包括:各监测站点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标准气体、耗品耗材、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设施等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监测数据的审核上报,以及场地站房租赁与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等,并负担相应费用。运维过程须接受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所有监测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省中心联网正常。

610万元

包三

汕头、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揭阳、潮州34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其中含30个县区站,3个区域站,1个农村站),一年的运维服务(服务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服务范围包括:各监测站点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标准气体、耗品耗材、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设施等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监测数据的审核上报,以及场地站房租赁与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等,并负担相应费用。运维过程须接受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所有监测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省中心联网正常。

545万元

包四

肇庆、湛江、茂名、阳江、云浮33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其中含29个县区站,2个区域站,2个农村站),一年的运维服务(服务起止时间在合同中约定)。服务范围包括:各监测站点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标准气体、耗品耗材、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设施等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监测数据的审核上报,以及场地站房租赁与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等,并负担相应费用。运维过程须接受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所有监测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省中心联网正常。

5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成果交付时间:详见用户需求书项目进度要求。

4、服务地点:广东省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网络运维现场。

5. 投标人可以就所有子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就其中一个子包进行投标报价,但必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子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根据国家保密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环发〔2013118号),本项目涉及的监测数据为秘密数据。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全资企业或外资参股单位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购买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可采用现场购标或线上购标任意一种购标方式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标后,在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

现场购标见第七点。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温馨提示:供应商须按规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23日 至 2019年12月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四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1213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3室。

十、开标时间:20191213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23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020-66341984,6634185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2836859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1房
联系人:文婉君联系电话:020-66341917
传真:020-66341967邮编:510045
(三)采购人: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28号(临)
联系人: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联系电话:020-28368591
传真:020-28368590邮编:51038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