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庄河、小寺河城区段两岸渠道清淤工程监理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备案。以庄发改投批【2018】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庄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庄河、小寺河城区段两岸渠道清淤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城区以内,一环路以南、小寺河以东、庄河以西、海洋大桥以北 2.工程规模: 工程: 明、暗渠清淤,预制箱涵,新建排水暗渠,新建明、暗渠沉砂池,新建检修口等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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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19年12月22日 开工至 2020年04月2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项目总监为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开标前身份证认证通过,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4、截至开标前一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注:投标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函等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 |||||||||||||||||||||
四、投标 | |||||||||||||||||||||
1.现场投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 号) | |||||||||||||||||||||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0.4万元 | |||||||||||||||||||||
3.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18日 10:00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19年11月25日 08时30分至2019年11月30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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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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