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票城区生活饮用水替代工程已由葫芦岛市南票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2019】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票城区生活饮用水替代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南票城区生活饮用水替代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解决南票主城区约4万人的饮水问题,需兴建南票城区生活饮用水替代工程,该工程由加压泵站、输水管线等工程组成。
2.2、建设地点:南票区
2.3、项目名称:南票城区生活饮用水替代工程设计;
2.4、设计周期:
2.5、招标范围:工程供水线路起始点为南票矿务局小凌河取水渗渠,终点为南票净水厂,线路全长约12.5km,输水方式为加压输水。对该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BBB级(含)以上的信用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人必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并报名。
4.3、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加盖公章的材料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信用报告;(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招标文件除外,授权委托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4、招标文件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开标时间: